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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@职工们:关于你的人事档案,这些知识必须了解

        编辑:刘一帆 来源: 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:2018-09-12 16:39 浏览次数: 字体:
          对于职场人而言,如果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就业,由单位直接接收、管理档案。如果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就业,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服务。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?它有哪些作用?一起来了解下!
         
          1、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?
        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其范围主要包括:
          1.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;
          2.辞职辞退、取消录(聘)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;
          3.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(聘用)关系人员的档案;
          4.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;
          5.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(境)人员的档案;
          6.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;
          7.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;
          8.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。
          按照相关规定,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(含县级)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社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管理,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。
         
          2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有哪些作用?
          1.招聘和录用。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、经历、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,辅助企业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。
          2.选拔和使用。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、工作经历、业绩考核、职称评定、奖惩等方面的信息。
          3.政审和考察。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(聘用)考察、因公出国(境)政审,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参军政审,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等。
          4.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。办理社会保险过程时,通常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来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。
          5.出具相关证明。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、依据和参考作用,依据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。
         
          3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不收费
          李克强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》,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规定,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,不得收费。
         
          4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包括哪些?
        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;
          档案材料的收集、鉴别和归档;
         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;
          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(借)阅服务;
        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、经历、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;
          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、参军、录用、出国(境)等政审(考察)服务;
          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内容。
         
          5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办理转出手续?
          本人携带身份证(或单位携带介绍信、经办人有效证件)、拟调入机构出具的调函前来办理(集体户口、党组织关系、个人社保等应同时转出)。
         
          6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?
          转递档案时,档案转出机构要在档案内附上档案材料目录或清单,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,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,不得个人自带档案。
         
          7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办理接收手续?
          1.本人携带身份证(或单位携带介绍信、经办人有效证件)前往拟调入机构开具调函。
          2.到现存档机构调出档案。
          3.办理档案存入手续。
         
          8、哪些材料应及时归档,如何办理?
          1.国内学历学位材料。由学校通过机要通信或“邮政EMS标准快递”方式转递。
          2.国(境)外学历学位材料。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(盖红章的归档,盖钢印的本人持有无须归档)。
          3.职称材料。携带介绍信持有效证件办理。
          4.党员材料。正式党员材料(预备党员材料应在转正后归档)应由党组织直接通过机要方式转递,或密封后(党委、总支加盖骑缝章)由所在党组织派专人携带介绍信、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。
          5.工作材料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形成材料,应由材料形成单位通过机要方式或派专人转递。非国有企业等单位形成材料一般由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携带介绍信、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。
          6.其他符合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》(中组发〔2009〕12号)归档范围及要求的材料。
         
          9、依据档案记载可以出具哪些证明,如何办理?
          1.亲属、经历、履历等公证证明。本人携带身份证(或单位携带介绍信、经办人有效证件)、公证处空白表格办理
          2.养老、特殊工种、购房、年休假工龄证明。本人携带身份证(或单位携带介绍信、经办人有效证件)办理。
          3.其他证明。
         
          10、如何复印档案中的材料?
          1.复印成绩单。本人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。
          2.办理外地父母投靠子女,复印《毕业生登记表》或《干部履历表》。本人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。
          3.复印职称申报表。本人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。
          4.其他材料。
         
          11、哪些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应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?
          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就业的,自费出国留学的,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,以及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。
         
          12、高校毕业生如何找到自己的人事档案?
         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原就读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,查询人事档案派遣地,一般为生源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,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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